近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《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《方案》明確,到2025年,四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及氮氧化物(NOx)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減排目標。
方案分為總體要求、實施產業結構優化行動、實施能源結構清潔低碳行動、實施交通運輸體系綠色行動、實施面源污染精細化管控行動、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行動、實施大氣環境管理建強機制行動、實施執法監督能力提升行動、實施環境政策標準體系健全行動、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全民行動十個部分。同時,明確了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和重點區域劃分。
在實施產業結構優化行動中,《方案》明確對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按要求開展能耗替代;到2025年,重點城市力爭燒結磚瓦生產線數量壓減40%以上,廣元市、巴中市力爭壓減20%以上等內容。
在實施能源結構清潔低碳行動中,《方案》明確到2025年,全省非化石能源電力裝機比重達83.3%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41.5%左右;到2025年,全省原煤消費量控制在7000萬噸以內,實現煤炭消費量達峰等內容。
在實施交通運輸體系綠色行動中,《方案》明確到2025年,全省鐵路、水路貨運量較2020年分別增長10%、12% 左右;到2025年,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力爭達100%等內容。
在實施面源污染精細化管控行動中,《方案》明確了到2025年,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40%;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80%左右,縣城達70%左右;到2025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% 以上,重點區域力爭達到95%等內容。
在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行動中,《方案》明確了到2025年,全省80%以上的鋼鐵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等內容。
在其他行動方面,《方案》也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目標以及切實可行的措施。
(文章來源:四川省人民政府)